1.目的:通过对建筑有计划的保养,使建筑美观耐用,保持完好,延长其使用寿命。
2.原则:日常发现建筑有缺陷的,及时进行维修;并有计划地对建筑物实行系统的保养。
3.职责:一般情况下,建筑物的清洁保养由清洁班按照《清洁绿化管理手册》中有关规定负责执行,填写相应的清洁记录;其它保养内容由维修班负责执行,填写《公共设施保养记录》。维修班长每年初根据公共建筑设施保养计划标准,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,制定出公共设施年度保养计划。
4.内容:
4.1 屋顶。每2年对隔热层进行保养一次,对面砖破碎或裂缝较大的应及时更换,并对面砖表面用白水泥勾缝。
4.2 外墙饰面。每年对重点部位进行清洗;每3年进行全面清洗;在清洗时,发现有外墙饰面脱落的应及时进行修补,恢复原样;对于外墙渗水的,请参考《房屋维修加固手册》修理。